8、报关单中有一个叫 征免性质,如何去判断是一般征税还是一般 征免?

报关单的性质为征免,表示要办理报关的进口收货人需要根据进口货物的性质填写。免税是指特殊货物或非特殊情况的申报,如展出的展品,或特殊货物,如高新技术产品,可凭“进口免税证明”填写为“免税”。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不填写免税,而是根据HS编码查询进口是否需要缴纳关税。根据HS:5802.3090,结果是货物申报为一般贸易进口,需要缴纳10%的进口关税和17%的增值税。

报关单的性质为征免,申请报关的进口收货人需要根据进口货物的性质填写。免税是指特殊货物或非特殊情况的申报,如展出的展品,或特殊货物,如高新技术产品,可凭“进口免税证明”填写为“免税”。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不填写免税,而是根据HS编码查询进口是否需要缴纳关税。根据HS: 5802.3090,结果是货物申报为一般贸易进口,需要缴纳10%的进口关税和17%的增值税。

9、一般征税的 征免方式

征免 Mode是指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PRC)进口出口海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海关进口出口关税》等法律法规决定对进(出)口货物征税。申报要求按照海关出具的征免税证或相关政策,对报关单所列每一项商品选择海关规定的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减免税方式。

非对口合同有5%或15%税率的,应填写“征免”栏。对于出口法定零税率的一般贸易货物,“征免”栏应填写“照章征税”而非“免税”。“一年以下租赁”和“租赁征税”项下的进口货物,在“征免”栏内填写“照章征税”。分类(1)照章征税是指对进口出口货物按照法定税率征收各种税费。(2)半税是指根据主管海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海关总署的通知,对进口出口货物按法定税率征收的关税和增值税,但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0、 出口免税的一般贸易 出口免税

一般贸易出口免税,主要适用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以后批准的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以及购买经省级外贸部门批准的货物-1。(1)1994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58号、1995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第019号、1996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第123号规定,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原油、糖及国家禁止的其他物品除外(包括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铂等,),-1/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其进项税不予抵扣或退税,应纳入产品成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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