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什么?我们的书上都有。(* _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译本)3:51,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下称“东盟”或“东盟成员国),单个国家的政府首脑或国家元首(简称“东盟成员国”):忆及我们于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会议东盟-中国领导人关于经济合作框架和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自贸区将给予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东盟新成员国(以下简称“东盟新成员国”)特殊、差别待遇和灵活性,并对早期收获作出规定,涉及的产品和服务清单由双方协商决定;期待中国与东盟(以下简称“缔约双方”的整体和东盟一个成员国或中国的唯一指代)之间的全面经济合作。

1、3. 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制度措施有哪些?

3. 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制度措施有哪些

3。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制度措施如下:1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源特点、经济结构和经济技术水平,寻求与东盟的合作空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继续加强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的合作。中国可以充分发挥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比较优势,采取比较优势战略,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生物资源开发和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冶炼的优势互补,加大合作力度。

按照东盟成员国之间关税 -2/实施共同有效的惠民关税实现快速减税。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协议中确定的原则和谈判进程,拟对成员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开放所有行业。积极拓展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等较发达东盟国家的服务业合作,推进服务业自由化。制定中国东盟产业合作计划,参与计划的国家制造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享受关税和关税的优惠待遇。

2、中国与哪些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与哪些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1。智利:中智自由贸易协定于2005年11月18日签署,2006年10月1日实施。2.新西兰与新西兰:中新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4月7日签署。2016年1月1日前取消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关税,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新进口的产品关税。3.哥斯达黎加哥斯达黎加:2010年4月8日,中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和哥斯达黎加将分阶段对90%以上的产品实施零关税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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