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进出口 公司想对一个伊朗客户出口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21公吨)这样做。国际结算案例分析:中国某食品进出口-3/澳大利亚某国某批次生鲜产品出口案例分析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出口-3/清楚的知道风险。

1、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及解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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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际商务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与解析(一)案例一:案例介绍2002年,某进出口-3/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根据合同,质量适销对路,纯度98%,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付款方式为远期汇票承兑交单,给对方一定的财务便利。合同生效两个月后货物到达买方时,买方拒收货物,理由是当地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低于原合同规定,黄曲霉总数超标。

经过多次谈判,我们通过降价30%完成了合同。案例分析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出口 公司明明知道风险条款的存在,却低估了风险,还抱有侥幸心理。为了促成交易成功,很容易就跳进了对方设下的陷阱。因此,只有抓住“风险条款”。这样才能把握住商机,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条件和质量对出口 party来说风险很大。在质量方面,虽然在备货时很难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但以“适销质量”作为补充,而没有使用质量增减条款来具体说明质量不同程度不符时的处理方法。

2、国际结算案例分析:我国某食品 进出口 公司向澳洲某国 出口鲜活品一批,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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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做法是合理的。本信用证中的信用证条款改变了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开证行承担主要付款责任的性质,使开证行在本信用证项下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据一致单一”,而是申请人收到与单据一致的单据并承兑后,只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会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所以银行拒付是有道理的。我们的错误在于收到信用证后,没有重视银行提出的问题,过于相信老客户的信用,导致了问题的产生。

2.我们没有错。如果一定要说是,那么就应该拒绝信用证中“一旦开证人收到与单据相符的单据并承兑,我们将立即付款”的条款。但开证行不能以此条款推卸其作为信用证付款人的责任。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付款承诺,这个条件是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单据与申请人无关。

3、我国某 进出口 公司欲对伊朗某客户 出口一个20尺货柜(21公吨

我国某 进出口 公司欲对伊朗某客户 出口一个20尺货柜(21公吨

不要这样。提这个问题的老师说老师要与时俱进,目前没有银行接受伊朗的信用证,回到楼上,伊朗的信用证可以在昆仑银行办,一直都可以。①采购成本:21 * 2600②运杂费:800 300 400 200③管理费:21 * 2600 * 0.05④利润:(1 2 3) * 0.1 ⑤退税:21 * 2600/1.17 * 0.09 FOB报价:①,这一步把美元统一成人民币)CFRC3%整箱:(FOB报价 海运费)*1.03/6CFRC3%单价:CFRC3%整箱/21最后CFRC3%价格是USD/mt,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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