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Right免税Store和免税Product监管Method(2018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修订为规范海关 Right)。海关在保税区设立依法行使职权的组织,对进出保税区的个人携带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获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处理其他海关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 海关对进出厦门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 海关对进出厦门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局《进出境经济特区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厦门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进出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邮递物品,必须经过相关海关所在的地点,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海关在特区内主要陆路通道、火车站、港口码头、渔船集散地、机场、邮局设立机构开展监管工作。

第四条企业,在特区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当经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海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五条企业进口供特区使用的物资及其存放仓库,由海关 -2/验收,并建立专门帐册,定期以统一格式向海关报送进口物资的使用、销售和书面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 海关对进出厦门象屿保税区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的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 海关对进出厦门象屿保税区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的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象屿保税区建设,发展外向型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海关 Law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象屿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为海关 监管区。海关在保税区设立依法行使职权的组织,对进出保税区的个人携带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获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第三条保税区与非保税区(指中国境内其他地区,下同)的边界应具备完善的隔离设施。

除安全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第五条保税区企业凭厦门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保税区设立国家限制和控制的生产项目,必须经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保税区内的保税货物和加工产品必须复运出境。如遇特殊情况,需将货物运往非保税区,应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进口和纳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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