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外汇市场监管的 外汇市场监管的内容

 外汇市场监管的 外汇市场监管的内容

自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但资本项目下人民币与外币的可兑换仍受到严格管制。根据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和《银行结售汇及付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对银行结售汇的监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汇 account(国内)的监管外汇 account的监管具体包括:①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分开使用,不能连在一起;②境内机构符合特定条件方可开立外汇的活期账户,账户需通过外汇 Administration审批;(3)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外汇 Administration申请开立经常账户,账户余额应控制在外汇 Administration批准的最高余额以内;④境内机构和在华机构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金账户;个人和来华人员一般不允许开立外汇账户进行结算。

4、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下设13个职能部门(处):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部、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金融司、支付技术部、科技司、货币黄金局、国库局、国际部、内部审计部、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局。办公厅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相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事务、信息整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货币政策司研究、制定和实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及其中间目标;研究提出维护币值稳定的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和运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实施;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信贷政策;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银行监管一部负责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

5、如何发展我国 外汇市场

未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将会遇到以下挑战:(1) 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规模将大幅增长。因此,在华经营的外资银行数量将大大增加,外资银行及其分行在主体中的比重也将迅速上升。同时,资本账户的开放会增加外汇市场的供求规模,客观上也会增加外汇市场交易成交量。

6、延长 外汇 交易时间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

Extension外汇-2/时间进一步介绍合格科目回答记者提问相关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延长外汇-2/。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延长外汇 交易并进一步引进合格境外主体的主要考虑是什么?答: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可兑换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快发展境内外汇市场,特别是推进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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