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时,海关按规定免征或减征进口税。货物进口后,将在中国境内使用和消费,不再复运出境。2.不同货物范围的保税货物是指进口后保税储存或加工后复出口的货物。免税或免税的货物在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关税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范围内。第三,商品种类不同。保税货物的种类主要是物流资产、原材料、零部件。

5、 关税完税价格是什么意思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规定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PRC)-3关税-2/1985年颁布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进口货物到达中国境内地点的到岸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海关确定的该货物在扣除出口税后向境外销售的离岸价格。计算完税价格时,进出口本公司以银行对账单或清单、发票所列价格为依据;其他机关单位则是以相关票证上所列价格与银行账单、发票一致为依据。

对从境外进口且原产于我国的货物,海关按照海关进出口关税关税征收进口关税。海关进出口关税是本条例的组成部分。第三条国务院设立关税关税税则委员会,其职责是提出制定或修改-3关税-2/海关进出口关税税则的政策。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组成由国务院规定。

6、...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第一条为照顾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根据海关法和-3关税-2/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除另有规定外,海关对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自用物品(以下简称应税自用物品)按照《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率表》征收进口关税。本办法所称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税率表中税率的调整由海关总署提出,报国务院关税关税税则委员会审批,并公布实施。第三条进口税的纳税人为:携带自用应税物品入境的旅客、运输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自用应税物品的收件人。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接受委托办理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对其委托人的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核对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中货物、物品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海关实施行政处罚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2/”(以下简称“关税-2/”),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货物、物品的价值计算,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海关应当在确定违法货物、物品及其完税价格、核对进口环节关税或者进口环节关税的基础上,根据完税价格和相应的税款核定货物、物品的价值。

第二章违法货物、物品的认定第一节违法货物的认定第五条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申报时无法向海关提交许可证的,违法货物为无法随许可证提交的实际货物-第六条货物时应当申报的物品

8、清关货物有关规定

通关就是通关。通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转运货物在进入一国关境或边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一切手续,履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履行各种义务,办理报关、检验、纳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各种运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也需要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

一、通关货物业务概述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为进一步提高口岸效率和速度,海关实行了提前申报、实物放行的新模式,即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在运输工具进港前及时向海关传输准确、完整、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舱单数据,包括空运提单和海运分拨舱单。进口货物收货人在海关取得空运提单或者海运舱单数据后,可以提前办理报关手续,到达后可以办理实物放行手续。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减免税管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海关法)。第二条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关税进口环节税(以下简称减免税)由海关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进出口 关税 条例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允许进口的货物、物品,海关依照本条例关税的规定征收,第三条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口物品税率表》),将关税的税目、税则号、税率列为本/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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