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条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条例内容

(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根据2013年12月7日《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4、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减 免税业务办理程序

1。企业登记备案(一)各类新老项目向海关申请设备减项免税(含增资项目)前,必须向海关申请登记备案。企业应向海关提供以下文件:1 .国家鼓励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进口设备清单(仅限鼓励项目)(原件);2.外经贸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及进口设备清单(原件);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企业合同、章程(个人独资企业免交合同);6.减免申请表免税项目登记备案;7.验资报告;8.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5、去税务局补缴税款需要什么证件和办事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1。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收款人姓名;(2)需要支付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三)每月应支付的工资数额;(4)需缴费人应缴费的月份;(5)收款人的地址和邮政编码。2.做一个补充申报报告。3.将申报单交给税务局,税务局会开具一般缴款书。4.最后去银行缴税,缴税后35天内可以开具完税证明。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补税措施一般如下:1。到期补税。

2.错收错付。因计算错误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税款或者未缴税款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税款或者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缴纳税款,但不得收取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特殊情况下追缴期限可以延长至十年。

6、出口已过海关 监管期的设备如何征税

已过海关的出口设备如何征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第三条规定,只要设备已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即可享受相关政策。根据第6条,购买时未取得增值税的任何设备。出口链接免税不予退款。此外,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已经办理了购买5年以上国产设备的退税监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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