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1/164号令发布,/191号令、235号令、240号令、243号令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物流园区管理办法》(。
1、自理报关单位可以申请代理报关吗?可以表示。我们是代理人。公司:广州邢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方博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海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MSN: kclgavin@hotmail.com主要业务:国际国内进出口代理报关、仓储管理、第三方物流服务,包括货物代收、订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国际快递(不含个人信件)、报关、报检、保险及相关短途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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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仓产品海关检疫吗国内仓库产品的海关也需要检疫。所有进出口产品都要接受海关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公布,将于2022年4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1/164号令发布,/191号令、235号令、240号令、243号令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物流园区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报关单位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向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第三条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第四条申请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报关员资格考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海关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报关员必须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第三条海关总署组织领导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和规则,审定考试命题,指导和监督各地海关组织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报关员资格考试以公开、平等、竞争为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日期、统一命题、统一闭卷笔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第六条报关员资格考试主要测试报关员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考试科目包括报关业务基础、外贸业务基础、基础英语。海关总署统考前三个月公布考试办法。第七条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向全社会开放。
5、深圳海关加工贸易海关合同核销流程?(1)企业进入预录入公司预录入申请审批,提交海关审批,单证齐全有效;(二)海关经办人员回执手册;(三)海关审核核销结案,并出具《银行存款账户核销联系单》;4)企业签署《银行保证金账户核查联系单》并发送给银行;(五)企业向海关发送银行出具的《银行保证金账户核查通知书》;6)海关核销银行存款账户。2.需提交的文件(一)《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报批:1。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鉴证预报告;2、按规定格式打印或填写的加盖企业公章的《验资报告》;3.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遗失登记手册的,应当补办,并向海关提供手册遗失情况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缉私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4.进出口报关单(进口料件和成品将按照报关单的放行时间顺序分别汇编成册);用于核销的进出口报关单遗失的,由报关企业留存并提交海关核销,或者提供由申报地海关加盖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5.其他按规定应由海关收集的文件(如布局图、电路图、公式表、验证核算表等。).
6、 海关总署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海关规范性文件管理,使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海关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关规范性文化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对行政相对人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或者行政处罚的下列文件: (一)由海关总署起草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审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2)以海关总署命令或公告形式发布的海关部门规章;(3) 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4)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直辖市海关颁布并在海关实施的海关部门规章;(5) 海关总署海关法规、规章执行中具体问题的解释;(六)其他文件。
文章TAG:222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令第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