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起,恢复某些商品的临时出口关税。第一阶段是从1951年我国第一个进出口税则关税实施到1984年,1978年,中国的出口仅相当于GDP的5%,而在1998年,这一比例超过了20%,关税减让入世关税谈判结果是基于中国外贸体制(包括关税体制)与GATT体制的差距,1992年10月起,工作组开始起草中国“复关”(1995年改为“入世”。

1、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

1。废止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158件) (一)综合类(18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2001年5月31日财政部财综一、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1。特定出口货物的免税。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 (一)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旧书;(3)香烟;(四)军品和军工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商品。2.特定纳税人的退税和免税。下列企业的货物具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 (一)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和远洋运输公司。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运输公司并收到外汇的货物;(4)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在国内采购商品,运输到国外,作为对外投资的商品。(五)指定出口企业。向指定企业出口一些高税率的货物和贵重物品。(六)出口特殊商品的企业。

2、谁能提供一些有关 关税升级(TariffEscalation

谁能提供一些有关 关税升级(TariffEscalation

案例1全球FTA兴起的原因及中国的对策:来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案例介绍。目前,世界经济的三大板块西欧、北美和东亚都有成功的FTA(自由贸易协定)实践,如欧盟单一市场(SEM)、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FTA)以及日本和新加坡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据WTO秘书处统计,截至2004年,全球FTA数量已超过400个,其中向WTO通报的有256个。

目前,除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在投入运行、“早期收获”计划正在顺利实施之外,中新两国的中新自由贸易协定也进入了最后的谈判阶段,与巴、澳、智利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加快了可行性研究的步伐。东盟的全称是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亚洲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一。

3、论文世界贸易与中国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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