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八)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全国海关招聘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还应具备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除招聘简章中特别说明外,报考“仅限高校毕业生”职位的人员,应报考本年度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最高学历和相应专业。

4、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口监管仓库及其储存货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Law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储存海关已办理出口手续的货物,并提供流通增值服务的仓库。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经营和管理,以及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进出口货物、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区内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口岸区域设立的,专门用于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第三条海关入园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园区内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物品及相关场所实施监管。

第五条园区内应当设立仓库、堆场、检验场所和必要的业务指挥调度作业场所,不得设立工业生产加工场所和商业消费设施。海关、园区行政机关及其经营主体、园区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办公场所,应当设在园区规划区内、围墙外的园区综合办公区。除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园区内居住。

6、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Law》(以下简称“海关 Law”)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和制定加工贸易货物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加工贸易货物手册的建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和核销等程序。加工贸易企业、加工企业和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海关的监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和包装材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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