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制造加工程序标准,是指为使制造加工后获得的货物具有基本特征而在某一国家(地区)实施的主要程序。第六条“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非原产于该国(地区)的材料在该国(地区)制造加工后增值部分超过所获得货物价值的30%。公式如下:出厂价-非原产于该国(地区)的材料价值× 100% ≥ 30%出厂价“出厂价”是指支付给生产厂商的成品价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 原产地条例

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有效实施各项贸易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签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贸易措施的实施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确定原产地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本条例不适用于通过实施优惠贸易措施对进出口货物的认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 原产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正确确定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范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1第二条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进口从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地区(以下简称成员国或地区)直接运输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原产地为该成员国或地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协定税率》或《优惠税率》)中相应优惠贸易协定所对应的协定税率或优惠税率:(1)。(二)非完全在该成员国家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

6、 原产地规则的比较辨析

原产地规则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在出口贸易中,原产地规则的作用举足轻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原产地规则是出口国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最惠国待遇是指任何成员给予原产于或运往任何其他国家的产品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的同样产品应立即无条件给予。

上述定义表明,适用于一成员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是该产品要想享受另一成员所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必不可少的法律环节。成员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是GATT的两个重要规则原则对促进GATT成员之间的货物进出口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规则原产地对确定某一类货物是否原产于某一成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 进口货物 原产地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关于适用两种税率的规定,正确确定进口goods原产地,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完全在一个国家生产或者制造的货物,生产或者制造国是货物的原产地。前款所称“货物-2”是指:1。在该国领土或领海开采的矿产品;2.在该国境内收获或者收集的植物产品;(三)在该国境内出生或者饲养的活动物以及从该活动物获得的产品;在该国境内狩猎或者捕捞获得的产品;5.从该国船舶上卸下的海产品,以及该国船舶在海上获得的其他产品;6.在该国用加工船加工上述第(五)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7.在该国收集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仅适于再加工和制造;8.由上述第1-7项所列产品加工而成的成品完全在该国使用。

8、对 原产地不明的 进口货物按什么征税

法律解析:一般税率①税则归类的变化是指产品加工后进出口税则中四位税则归类的变化②制造或加工过程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为赋予制造和加工后获得的货物以基本特征而进行的主要过程。(三)从价百分比,是指一国(地区)对非原产于该国(地区)的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占所获得货物价值的30%以上。(四)申报要求。除提交政府指定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交亚太贸易协定规则作为报关的随附文件。

9、 原产地规则的内容

原产地 Rule 1、原产地 Rule概述“货物原产地”是指特定产品即该货物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地区。根据原产地各国规则和国际惯例,原产地(地)是指完全生产某一特定商品的国家(地);当某一商品有多个国家(地区)参与生产时,对该产品进行最终实质性加工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国。

其目的是确定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享受的待遇。原产地规则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说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原产地 rule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原产地 rule的研究、讨论乃至统一也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在原产地 rules问题上,GATT经过长期努力,在1993年12月15日签署《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时,将关于原产地 rules的协议正式列入了《最后文件》的附件。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文章TAG:原产地  关税  货物  进口  原则  进口关税原产地原则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