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口 关税税率的划分

1、进口的划分关税税率(一)法定税率根据新关税的规定,我国进口的法定税率关税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1.最惠国税率(MFNRATE)又称协定税率,一般为建交国和缔结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所采用。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根据该条款,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所有特权、优惠和豁免也给予另一方。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中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或者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进口货物。2.协定税率协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中国签订了包含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方的进口货物。目前,中国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三个《曼谷协定》成员的739项进口商品实施《曼谷协定》关税税率。

5、 关税税额怎么计算

关税计税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税则规定的税率计算,加上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1 进口增值税税率)×(1 消费税税率)×进口货物适用税率。关税指进口货物进入目标国家或地区时,海关按一定税率征收的进口税。关税税额是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基础,按照我国公布的关税中规定的税率海关总署计算,加上增值税和消费税。

其中,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的税率,消费税税率是指根据不同货物种类征收的特别税的税率,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由海关根据各自的归类和税则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关税时,还要考虑货物的税则归类、原产地、品牌、型号、包装等因素,适用的税率也要相对应。此外,为避免关税的计算错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企业在进口商品前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进口商品合法进口和纳税。

6、我国的 关税保护程度

系统保护关税理论起源于美国和德国。18世纪末,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强调,要用关税来保护国家幼稚产业的发展。在汉密尔顿的主持下,美国联邦政府于1789年首先颁布了保护关税关税。1841年,德国历史学派先驱李斯特出版了《政治经济学的国家体系》一书,系统阐述了国家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和保护的政策关税发展本国工业的理论。

李斯特认为,只有当两国在工业发展方面处于大致平等的地位时,自由竞争才能对双方都有利。在无限制竞争条件下,一个不发达国家无论在生产上有什么天然优势,如果不加以保护,其产业都无法实现有效发展和完全独立,因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政策,而关税是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手段。他基于自己的生产力理论,驳斥了关税会给国家带来损失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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